最新福尔摩斯观后感(精选七篇)
时间:2025-06-05 作者:我爱文字网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1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它是由一个个侦探故事组成的,每一个故事都离奇曲折、扑朔迷离、引人入胜。我为罪犯的狡猾而愤愤不平,又为福尔摩斯的睿智、机敏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折服。
这本书中收录了《波西米亚丑闻》《四签名》《蓝宝石案》《空房子》……等很多经典故事。这些故事中最让我难忘的是《蓝宝石案》。整个案件是围绕着一颗价值连城的'蓝宝石展开的,为了得到它发生了一连串的案件,这颗宝石却神奇地出现在了福尔摩斯家房间的保险柜里。原来是有人偷偷将宝石塞进一只鹅的肚囊里。结果鹅却被仆人送到了福尔摩斯家的厨房里。福尔摩斯通过一点点的蛛丝马迹,经过推理,证实,竟把这件毫无头绪的谜案侦破了。故事中福尔摩斯的机智、冷静、勇敢、果断……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已经读过了一段时间,但我还是时常想起书中的情节,有时会突发奇想:自己变成了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正在侦破案件,哈哈,真是太有趣了……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2
当我手捧这本小说时,我就一直希望它是一本不错的侦探小说。果然,它确实很棒,小说情节生动,描写细腻,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福尔摩斯观察仔细,以及其高超的破案手法。
本书详细介绍了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然而这些案件在福尔摩斯手中却都被轻松地了。这部小说之所以让人爱不释手,我认为是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往往不放过任何的细节:街上车轮的深浅、泥地上脚印的形状、死者唇上的气味以及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旁人眼中微缺乏道的小细节,却在福尔摩斯眼中往往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学生应该从中吸取到什么经历呢?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之所以福尔摩斯有着高超的`破案手法,是因为他不断学习、研究。一有空就研究侦探的破案经历和科学。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我们上课时要认真听讲,不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易忘记。其次,做作业时要看清题目,理解题意,千万不要没弄懂就下笔,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正确率。最后,要抓紧时间,千万不要养成拖拉的坏习惯。养成生活学习中的好习惯,这样我们就离成功不远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吧!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仰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3
有一天,外边暴风雨没法去玩。闲在家里没事,举起了一本很早以前就选购却没有时间看的《福尔摩斯》。当我们看完了以后,自以为是很有一定的获。今日可以借此时机向大伙儿谈一谈读了柯南道尔的体会。柯南道尔的作者是美国知名的小说集面柯南道尔生在1859年5月22号丧生1930年7月7日。因营造了大侦探夏洛克.柯南道尔的品牌形象而闻名世界。柯南道尔生在英国爱丁堡,后入式爱丁堡学校读医。毕业了开门诊所,仅能保持日常生活。闲暇时刚开始写作小说集,因柯南道尔侦探故事被别人熟识钟爱。美国著名小说家斯伯里.萨摩赛特.毛姆以前是那样点评的:“和柯南道尔所作的探案系列产品比照,沒有一切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信誉。”而书里的华生对主人翁柯南道尔是那么点评的:“他真是是一架用以逻辑推理和观查的最完美无暇的设备。”在柯南道尔系列产品中有很多知名的小故事如:《血家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在这里一案中,他与他的夙敌莫里亚蒂专家教授违法犯罪界的拿破仑同归入莱辛巴赫飞瀑。他曾对莫里亚蒂专家教授在那么说过,“以便社会开展的权益,假设能摧毁你,就算与你两败俱伤,因为我甘心情愿”从这话反映出了柯南道尔的无所畏惧精神实质。最后如他常说应当最风险的犯罪分子和最优秀的`护法护卫始终葬身在了莱辛巴赫。因为在这里一案中柯南道尔去世,许多阅读者不满意砸其家夹层玻璃宣泄不满意,创作者迫不得已无可奈何遂在《空屋》一案中让柯南道尔戏剧化的复生,而莫里亚蒂专家教授那么始终的葬身于莱辛巴赫飞瀑。真令人觉得痛惜。我向大伙儿详细介绍柯南道尔这本书是期待大伙儿看一看这本书,古语有云盛名之下,无虚士。柯南道尔即然有这么大的知名度,必有它的独到见解。到时大伙儿在一起聊聊读柯南道尔的体会。
人类生活在海洋上,每有海啸时,便会死去好多人!’意思就是说:水流可以被利用来作为一种助人的‘工具’,借助水势来泛舟、行船。我好想把时间拉住,求他再等会,等会。一个个亭亭玉立,婀娜多姿,没极了,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美丽多了,我情不自禁的那起那一朵粉红色的牡丹,东瞧瞧,西看看,爱不释手?看到这,你们可能会问我,医生跟侦探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医生会变成侦探?这正是今天我要说清楚的东西。
福尔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个成功人物,福尔摩斯破案时准确的推断术,使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为什么能把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得那么生动呢?原来他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受外科医生约瑟.贝尔的推论影响而写出来的。
读了课文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贝尔医生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准确的判断,原来是他比常人特别注意观察、善于观察。例如他说,可以通过看一个人的脸,知道他的国籍;通过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从人的步伐、举止、服饰可以看出一切东西。
从今以后,我也要向贝尔医生学习,做一个凡事善于观察、细心分析的人。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5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6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7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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